拼音páng zhǐ qǔ yù
注音ㄆㄤˊ ㄓˇ ㄑㄨˇ ㄩˋ
解釋從側面委婉啟發曉諭。
出處宋·王禹偁《故商州團練使翟公墓志銘》:“知屬吏過失,未嘗面言,必因公宴引數十年前事,曰某人嘗為某過得某罪,旁指曲諭,微警戒之?!?/p>
用法作謂語、定語、狀語;用于說話等。
感情旁指曲諭是中性詞。
繁體旁指麯諭
近義旁推側引
反義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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