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父母以自己的女兒換娶對方的女兒做兒媳,對方亦然。
英marry each other's daughter;
⒈ 兩家互娶對方的女兒做媳婦。
引《十月》1981年第1期:“難怪她換親不換,轉親不轉,原來早有底線拽著呢!”
⒈ 兩家互娶對方的女兒為媳婦,稱為「換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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