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朝廷納資捐官的規例。分暫行事例及現行常例兩種。
⒈ 清 代朝廷納資捐官的規例。分暫行事例及現行常例兩種。
引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書》:“今之由捐例進者,推其本意,不過以官為市而已?!?br />《清史稿·選舉志七》:“捐例不外拯荒、河工、軍需三者,曰暫行事例,期滿或事竣即停,而現行事例則否……大抵貢監、銜封、加級、紀録無關銓政者,屬現行事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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