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謂官吏捐獻除正俸之外的養廉銀。
⒈ 舊謂官吏捐獻除正俸之外的養廉銀。
引《清史稿·高宗紀二》:“﹝十四年﹞二月乙酉, 唐綏祖 請率屬捐廉助餉?!?br />后多指個人捐款。 清 黃本銓 《梟林小史》:“吳 首創捐廉集義勇,遙應為聲援?!?br />郭沫若 《歸去來·在轟炸中去來》:“因為前方車輛缺乏, 陳夫人 自己捐廉,把車皮改漆了一遍,送到前方來使用?!?/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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