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包裝,裝箱。
引《“五四”愛國運動資料·青島潮》:“德國 政府于本約實行后十二個月內,將一九〇〇至一九〇一年間攜去之天文儀器,概行歸還之,并支付歸還時一切費用,如拆卸函裝運送保險,及在 北京 建設之費均在內?!?/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