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監督護送。
⒈ 監督護送。 《舊唐書·盧杞傳》:“會 朱滔、朱泚 弟兄不睦,有 泚 判官 蔡廷玉 者離間 滔,滔 論奏,請殺之。
引廷玉 既貶,殿中侍御史 鄭詹 遣吏監送, 廷玉 投水而卒?!?/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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