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上枷并受杖刑。
引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官再鞫而后承,罪不過枷杖,當設策使不竟其獄,無所苦也?!?/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