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疏略缺失。
⒉ 指職務較簡單、低級的官缺。
⒈ 疏略缺失?!端螘ざY志四》引此作“簡闕”。
引晉 何琦 《請修五岳祠》:“而山川大神,更為簡缺,禮俗穨紊,人神雜擾,公私奔蹙,漸以繁滋?!?/span>
⒉ 指職務較簡單、低級的官缺。
引《清會典事例·吏部處分例·京官保舉》:“各該堂官,率徇情取悅,以繁缺保送者多,而簡缺及留部者少?!?/span>
⒈ 舊時稱職務清閑的官職為「簡缺」。
引清·昆岡《大清會典事例·卷八一·吏部·處分例》:「各該堂官率徇情取悅,以繁缺保送者多,而簡缺及留部者少?!?/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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