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婚禮。
⒉ 為書面賀人婚禮時上款提稱用語,如“某某兄吉席”。
⒈ 婚禮。
引唐 牛僧孺 《玄怪錄·崔書生》:“老青衣曰:‘事即必定,后十五日大吉辰,君於此時,但具婚禮所要,并於此備酒饌?!?崔生 在后,即依言營備吉席所要?!?br />《太平廣記》卷三五三引 五代 范資 《玉堂閑話·何四郎》:“幼女方擇良匹,實慕英賢,可就吉席?!?/span>
⒉ 為書面賀人婚禮時上款提稱用語,如“某某兄吉席”。
⒈ 以文字賀人婚禮時,上款的提稱語。
例如:「某某仁兄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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