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商品。
⒈ 商品。
引《宋史·食貨志下八》:“賈物自 泉、福 、兩 浙、湖廣 至者,皆金銀物帛,直或至萬餘緡;自 高 化 至者,唯米包、瓦器、牛畜之類,直纔百一,而概收以丈尺?!?/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