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贈送財物;賄賂。
⒈ 贈送財物;賄賂。
引《左傳·哀公十年》:“吳 將伐 齊,越 子率其眾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饋賂?!?br />《資治通鑒·晉愍帝建興二年》:“浚 將佐爭詣軍門謝罪,饋賂交錯?!?/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