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議定價格。
⒈ 議定價格。
引《南史·恩倖傳·茹法亮》:“內外要職及郡丞尉,皆論價而后施行。貨賄交至,旬月之間,累至千金?!?br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黃英》:“﹝ 馬子才 ﹞坐肆中,使僕代論價,廉其值,數日盡售?!?/span>
⒈ 商議價格。
引《南史·卷七七·恩幸傳·茹法亮傳》:「內外要職及郡丞尉,皆論價而后施行?!?/span>
近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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