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貨物滯銷時,由公家收購;缺貨時,由公家賒給,合稱“斂賒”。
⒈ 貨物滯銷時,由公家收購;缺貨時,由公家賒給,合稱“斂賒”。
引《周禮·地官·司市》:“以泉府同貨而斂賒?!?br />鄭玄 注:“謂民貨不售,則為斂而買之;民無貨則賒貰而予之?!?/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