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時囚禁流配罪犯之所。
⒈ 宋 時囚禁流配罪犯之所。
引《宋史·刑法志一》:“諸犯徒、流罪,并配所在牢城,勿復轉送闕下?!?br />《水滸傳》第九回:“滄州 牢城營內收管 林沖,發在單身房里,聽候點視?!?/span>
⒈ 監獄。
引《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若持杖罪不至死者,仍刺隸千里外牢城?!?/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