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見“廉升”。
⒈ 亦作“廉升”。舊指官員經考察而提升。廉,通“覝”。見“廉陞”。
引《金史·選舉志二》:“凡增課陞至六品者,任回復降。既廉陞而再任覆察不同者,任回亦降?!?br />《金史·選舉志二》:“凡外任循資官謂之常調,選為朝官謂之隨朝,隨朝則每考陞職事一等,若以廉察而陞者為廉陞,授東北沿邊州郡而陞者為邊陞?!?br />《金史·選舉志二》:“明昌 五年,制仕二十六年之上者,如該廉升則注縣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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