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科舉考試及第的最下等。
⒈ 謂科舉考試及第的最下等。
引《宋史·選舉志三》:“神宗 朝,始立教養、選舉宗子之法。保義至秉義,鎖試則與京秩,在末科則升甲,取應不過量試注官,所以寵異同姓,不與寒畯等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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