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米谷繳納的賦稅。
⒈ 以米谷繳納的賦稅。
引《宋書·良吏傳·徐豁》:“郡大田,武吏年滿十六便課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課米三十斛,一戶內隨丁多少,悉皆輸米……今若減其米課,雖有交損,考之將來,理有深益?!?/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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