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應受而受。遭遇,經受。
⒈ 不應受而受。
引宋 葉適 《辭免提舉崇福宮狀》:“竊尋故實,兼考前文,惟必諧告老,則或容﹝過與﹞以示恩;今猶使奉祠,則安得因閑而冒受!”
⒉ 遭遇,經受。
引王西彥 《古屋》第一部六:“他并沒有上過前線,穿行過槍林彈雨,冒受過什么了不起的危險?!?/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