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人民行為的準則。
引《禮記·祭義》:“致物用,以立民紀也?!?br />朱彬 訓纂:“民豐物用,則知榮辱禮節,故可以立人紀也?!?br />《國語·齊語》:“昔吾先王 昭王、穆王,世法 文 武 遠績以成名,合羣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民紀?!?br />南朝 宋 顏延之 《為皇太子侍宴餞衡陽南平二王應詔詩》:“大儀在御,皇圣居貞。旁緝民紀,仰緯天經?!?/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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