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談老莊玄理。
⒉ 談說道理;評理。
⒈ 談 老莊 玄理。
引《晉書·殷仲堪傳》:“其談理與 韓康伯 齊名,士咸愛慕之?!?br />《魏書·清河王懌傳》:“博涉經史,兼綜羣言,有文才,善談理?!?/span>
⒉ 談說道理;評理。
引魯迅 《華蓋集·十四年的“讀經”》:“單是妄行的是可與論議的,故意妄行的卻無須再與談理?!?/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