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時專為應付賜第事宜所設的機構。
⒈ 宋 時專為應付賜第事宜所設的機構。
引宋 高承 《事物紀原·庫務職局·箔場》:“建隆 元年置箔場?!?br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三:“秦會之 初賜居第時,兩 浙 轉運司置一局曰箔場,官吏甚眾,專應副( 毛 本作付)賜第事,自是訖其死十九年不罷,所費不可勝計?!?/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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