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裁取審察。財,通“裁”。
⒈ 裁取審察。財,通“裁”。一本作“裁察”。
引《史記·酷吏列傳》:“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財察?!?br />《后漢書·來歙傳》:“太中大夫 段襄,骨鯁可任,愿陛下財察?!?br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四:“具奏二十九年各直省所上烈婦三十六口,予旌以否,惟上財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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