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住宿。
⒈ 住宿。
引《元典章·戶部二·使臣》:“長行馬使臣如有齎,把圣旨令旨并省部文面勾當官中公事,一兩箇為頭人員,頓宿處依分例支者,下次人員與粥飯者外據馬疋草料,亦依本部所擬支遣?!?br />清 趙翼 《題文信國致永豐尉吳名揚三札》詩:“千五百貫官會子,早喜頓宿能供張?!?/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