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同審理。
⒉ 猶對質。
⒈ 共同審理。
引《北史·魏紀一》:“詔 南平公 長孫嵩、北新侯 安同 對理人訟,簡賢任能?!?/span>
⒉ 猶對質。
引元 谷子敬 《城南柳》第三折:“左右,押這廝去尋那先生來對理?!?br />清 李漁 《蜃中樓·閫鬧》:“不要你去串通胡賴,喚他出來,當面對理?!?/span>
⒈ 對證、對質。
引元·谷子敬《城南柳·第三折》:「左右,押這廝去尋那先生來對理?!?br />《醒世恒言·卷三三·十五貫戲言成巧禍》:「我不管閑帳,只是你家里有殺人公事,你須回去對理?!?/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