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斬斷足趾。古代的一種肉刑,斷左趾者輕,斷右趾者重。
⒈ 斬斷足趾。古代的一種肉刑,斷左趾者輕,斷右趾者重。
引《新唐書·刑法志》:“﹝ 太宗 謂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復斷人趾,吾不忍也?!妒浅龜嘀悍??!?/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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