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男女雙方經官府判決結成婚姻關系。
⒈ 男女雙方經官府判決結成婚姻關系。
引元 關漢卿 《金線池》第四折:“這法堂上是斷合的去處,不是你配合的去處?!?br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妙觀 無可推辭,只得憑總管斷合?!?br />清 袁枚 《新齊諧·治妖易治人難》:“吾今特設一鵲橋在此,能行者斷合,否者斷離?!?/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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