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配勞作之事。
⒈ 分配勞作之事。
引《逸周書·文酌》:“五大:一大知率謀,二大武劒勇,三大工賦事,四大商行賄,五大農假貸?!?br />朱右曾 校釋:“賦眾以事而考其成?!?br />《國語·魯語下》:“社而賦事,蒸而獻功?!?br />韋昭 注:“事,農桑之屬也?!?/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