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掌管選拔人才授官的事務。
⒈ 掌管選拔人才授官的事務。
引《舊唐書·文苑傳上·王勃》:“初,吏部侍郎 裴行儉 典選,有知人之鑒?!?br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三·趙忠毅公擇言》:“太宰 陳 公 有年 典選,予為主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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