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善。
⒉ 不宜吊唁。
⒈ 不善。
引《書·大誥》:“弗弔!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br />孫星衍 疏:“弔者, 鄭 注《費誓》‘無敢不弔’云:‘弔,至也?!联q善也,則弔,善也?!?/span>
⒉ 不宜吊唁。
引《禮記·文王世子》:“刑于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也。弗弔,弗為服哭于異姓之廟,為忝祖,遠之也?!?br />孔穎達 疏:“所以不弔無服哭於異姓之廟者,為其犯罪,忝辱先祖,於公法合疏遠之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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