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吏因過失而被罰扣其俸祿。
⒈ 官吏因過失而被罰扣其俸祿。
引《金史·世宗紀中》:“又以臺臣徇勢偷安,畏忌不敢言,奪俸一月?!?br />《明史·黃尊素傳》:“疏入, 魏忠賢 大怒,謀廷杖之。 韓爌 力救,乃奪俸一年?!?br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義仆》:“李 挺身自認,謂主人初不知情,大吏脅以三木, 李 執辭如初,因論 李 大辟,罪某奪俸而已?!?/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