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大理寺的別稱。泛指掌管刑獄的官署。
⒈ 大理寺的別稱。泛指掌管刑獄的官署。
引唐 陸贄 《奏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須先鞠犯狀,審得實情,憲司察寃,法寺論罪,會府覆奏,掖垣參詳,如是悉無異詞,然后謂之獄成?!?br />宋 龔鼎臣 《東原錄》:“法官壞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為上位所薦舉,無田改官?!?br />《宋史·職官志十二》:“朕每覽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