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判別。
⒉ 間隔,分開。
⒈ 判別。
引《元典章·戶部三·籍冊》:“中書省差斷事官 帖木烈三島 等前去 北京、松州、興州、平灤、西京、宣德 等處,欽依圣旨,一戶戶檢照乙未壬子籍冊,對證分間,定造到備細文冊?!?br />《元典章·刑部十九·禁誘略》:“都省議得軍兵虜到人口,令本路官司與廉訪司吏一同分間?!?/span>
⒉ 間隔,分開。
引章炳麟 《訄書·訂文》:“夫琴瑟專一,不可為聽,分間布白,鄉背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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