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納貢。
⒉ 猶奉獻。
⒈ 納貢。
引《后漢書·東夷傳·夫馀》:“二十五年, 夫餘王 遣使奉貢, 光武 厚荅報之?!?br />明 宋濂 《皇太子與高麗王書》:“王處海東,稱藩奉貢於朝廷者五年?!?/span>
⒉ 猶奉獻。
引《后漢書·呂布傳》:“成(侯成 )分酒肉,先入詣 布 而言曰:‘蒙將軍威靈,得所亡馬,諸將齊賀,未敢嘗也,故先以奉貢?!?/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