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留宿二日以上。
⒉ 過分相信。
⒈ 留宿二日以上。
引《左傳·莊公三年》:“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span>
⒉ 過分相信。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這是大哥過信我、體貼我,我感激還説不盡,那里還有不好的呢?”
錢鍾書 《圍城》三:“唐小姐 抱歉過信表姐,氣憤時說話太決絕,又擔憂 鴻漸 失神落魄,別給汽車電車撞死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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