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超出常規的刑法。
⒉ 越過法規。
⒈ 超出常規的刑法。
引《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span>
⒉ 越過法規。
引《漢書·韓延壽傳》:“長老皆以為便,可施行,因與議定嫁娶喪祭儀品,略依古禮,不得過法?!?/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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