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供作食用。語出《禮記·王制》:“三為充君之庖?!?/p>
⒈ 供作食用。
引語出《禮記·王制》:“三為充君之庖?!?br />唐 劉禹錫 《代京兆韋尹進野豬狀》:“既堪充庖,輒敢上獻?!?br />宋 邵博 《聞見后錄》卷十五:“曹植 《七啟》言食味芳蓮之巢龜, 張協 《七命》言食味丹穴之雛鷄,極盛饌,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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