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脫下喪服,換上吉服。謂孝滿復官。
⒈ 脫下喪服,換上吉服。謂孝滿復官。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內閣·江陵始終宦官》:“又命太監 李琦 等郊迎之。至其除服即吉,上使司禮 張宏 引見於 慈圣、仁圣 兩宮?!?/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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