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律以每年正、五、九月為停止執行死刑的月份。
⒈ 唐 律以每年正、五、九月為停止執行死刑的月份。
引明 陸深 《傳疑錄》:“唐 朝新格,又以正月、五月、九月為忌月,至今仕宦上任避之。此本無謂, 房玄齡 等損益《隋律》,亦存之以不行刑,謂之斷屠月?!?br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新錄·斷屠月禁殺日》:“《唐律》……斷屠月及假日并不得奏決死刑,斷屠月謂正月、五月、九月?!?/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