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解除原婚約,另與他人定婚。改變聘任職務。
⒈ 謂解除原婚約,另與他人定婚。 《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郤説 黃病鬼 黃勝,自從 馬德稱 去后,初時還怕他還鄉,到宗師行黜,不見回家……心下坦然無慮,朝夕逼勒妹子 六媖 改聘。
引六媖 以死自誓,決不二天?!?/span>
⒉ 改變聘任職務。
引《光明日報》1989.1.13:“撤銷 王容珍 教導主任職務,改聘為生活護理員?!?/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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