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怪異荒謬。
⒈ 怪異荒謬。
引清 林則徐 《會諭澳門同知再行諭飭義律繳土交兇稿》:“此后,凡有批諭,不收不看,飭令洋商通事傳諭,則竟掩耳走避,實屬怪謬異常?!?br />嚴復 《原強》:“當日之怪謬,茍記載其事而傳之,將皆為千載笑端?!?/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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