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因居喪過哀致死。
⒉ 殺傷致死。
⒈ 謂因居喪過哀致死。
引《韓非子·內儲說上》:“宋 崇門 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上以為慈愛於親,舉以為官師。明年,人之所以毀死者,歲十餘人?!?/span>
⒉ 殺傷致死。
引唐 沉亞之 《馮燕傳》:“燕 熟視,斷其妻頸,遂巾而去。明日 嬰 起,見妻毀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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