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棄金。
⒉ 捐助錢財。
⒈ 棄金。
引漢 班固 《東都賦》:“賤奇麗而弗珍,捐金於山,沉珠於淵?!?br />《后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br />唐 崔湜 《至桃林塞作》詩:“懷璧常貽訓,捐金詎得鄰?”
⒉ 捐助錢財。
引《儒林外史》第九回回目:“婁公子 捐金贖朋友, 劉守備 冒姓打船家?!?/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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