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差派平民為官府運輸糧餉稱為穵運。
⒈ 明 代差派平民為官府運輸糧餉稱為穵運。
引明 焦竑 《焦氏筆乘·安南》:“又如西北邊糧草,全賴 陜西 小民肩擔驢馱,謂之‘穵運’?!?br />明 沉德符 《野獲編·河漕·宣大二鎮漕河》:“宣府、大同 二鎮,糧餉運道最苦。 嘉靖 末年,行穵運之法,山谷崎嶇,率三十石而致一鐘,當事者憂之?!?br />《明史·食貨志三》:“凡諸倉應輸者有定數,其或改撥他鎮者,水次應兌漕糧,即令坐派鎮軍領兌者給價,州縣官督車戶運至遠倉,或給軍價就令關支者,通謂之穵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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