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執正,主持正義。" />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4.宋金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皖系軍閥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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