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一年級入學
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申請人應在報名時間內(一般為5月份,以杭州市教育局當年發布通知為準)通過“浙里辦”手機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zjzwfw.gov.cn/)進行網上報名,請在核驗時間內(一般為6月份,以錢塘區教育局當年發布通知為準)到實際居住地教育服務區小學現場核驗信息并提供隨遷子女的有效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1)流動人口居住證認定入學積分(每年3月1日至4月10日)后,根據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居住證的積分按高低排序(以分值高的一方為準),按照就近(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2)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未取得有效居住證,但預計當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行預登記。取得有效居住證后,應在8月31日前向實際居住地教育服務區小學補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學校安排入學。該學校安排確有困難的,由區教育局統籌解決。區教育局和學校優先安排規定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并完成報名的兒童入學。
(3)一年級具體報名條件、流程及教育服務區劃分請以當年區教育局發布的招生政策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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