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廣東省
惠州市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惠陽市淡水第二小學招生信息
2013年秋季淡水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循依法辦學和規范管理,切實進行“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按照分區劃片、免試入學并首先確保淡水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小學的原則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
三、招生辦法
?。ㄒ唬W區范圍的劃分
各公辦小學按分區劃片的辦法進行招生;具體的學區范圍見《淡水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分區圖》。
?。ǘ┑怯洉r間和地點
1、申請入學登記時間: 6月22、23日兩天。
2、登記地點設在各學校校內。
?。ㄈ﹫竺掷m和規定
1、公辦小學招生規定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可入讀學區內所屬公辦小學:
?。?)“雙證” 齊全,即具有學區范圍內淡水戶籍和學區內父母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
?。?)淡水戶籍并具有學區內父母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
?。?)具有學區范圍內淡水戶籍。其中中心小學、第六小學如不能提供學位的,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小學入讀。
?。?)父母在淡水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其中中心小學、第六小學如不能提供學位的,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小學入讀。
?。?)非淡水戶籍但具有學區內父母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其中申請入讀中心小學、第六小學另需提供父母在淡水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相關證明材料;如無法提供,該兩所小學片區內的這類適齡兒童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小學入讀。
2、符合入讀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戶口本、小孩出生證、計劃生育證、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學區內所屬學校填寫相關申請表申請入學登記,待學校審批后再報名注冊。以上證明材料需帶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因證件虛假影響申請入學登記的,一切責任由家長承擔。
3、民辦學校招生規定。民辦學校的招生人數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執行,凡需超計劃招生須報指導中心批準。學生入學須嚴格控制在年滿六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