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古代雜技、樂舞表演的總稱。秦漢時已盛行。包括雜技、幻術和歌舞等。南北朝以后也稱“散樂”。隋代曾把四方散樂集中到洛陽(今屬河南)表演。唐宋兩代除宮廷演出外,唐代在長安(今陜西西安)的寺院里設“戲場”,宋代在大城市設瓦舍,作為百戲一類技藝的表演場所。元代以后,“百戲”一詞已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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