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對象: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申請條件:
在高新區企業實習期滿3個月及以上,且通過實習補助審核,畢業后1年內繼續留在高新區就業滿1年及以上,并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三、發放標準:
全球前100或國內“雙一流”高校(學科)的畢業生,每人5000元。就業獎勵金每人享受一次。
就業獎勵金與一次性生活補助不能同時享受,如申請就業獎勵金后,繼續申請一次性生活補助的,要在一次性生活補助中作相應扣減。
四、申請材料:
企業向區人社部門申報就業獎勵金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2)申請人社保繳費憑證;
(3)申請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
(4)《蘇州高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獎勵金個人申請表》;
(5)《蘇州高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獎勵金申請匯總表》。
>>備注: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申領程序:
1.區人社部門于每年5月及11月起發布就業獎勵金申報通知(具體申報時間以區人社部門發布通知為準)。
2.申請人工作滿1年且經單位考核合格后,由企業向區人社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申請。
3.區人社部門審核后,通過“蘇州高新人才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區人社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就業獎勵金。如當年審批通過就業獎勵金發放總額超過確定的年度補助資金總額,超出部分延至下一年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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