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學采取網上申報,申報日期為當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時。參加積分入學管理的新市民應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錄中國昆山網,點擊“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報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報名操作手冊》提示分區鎮、分學段進入系統,準確填寫擬入讀學校以及相關信息,并按要求錄入相關附件。每個新市民子女只能申報一所居住地所在學區內的公辦學校。所填報信息的有效日期以當年度申報截止日4月19日為止。
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申請管理由各區鎮便民服務中心統一負責。各區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窗口,受理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咨詢解釋、網上信息核對及資料現場初審等工作。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3月20日至4月19日17時內將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區鎮便民服務中心積分入學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審核后,退還原件,復印件與《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經申請人簽名確認后一起存檔,實行一人一檔。
窗口初步審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包括:
1.戶籍相關證明。
2.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有房產證的可不提供居住證)。
3.住宅類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類房產證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生的原則。租住房屋同樣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生的原則,提供無房證明,有規范的合同,并且房東持身份證和住宅類房產證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現場確認)。
4.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或者法人登記證(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營業執照(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經營。
5.先進典型(見義勇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專業技術職稱審批材料及證書、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7.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小學)。
申請人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體系,申請人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申請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職能部門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