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蘇州小升初擇校參考必備資料: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招生信息
2013年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施教區
見圖示
2013年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初中入學對象包括在轄區內的小學畢業適齡兒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吳中區甪直鎮常住戶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吳中區甪直鎮常住戶籍的外地返鄉的小學畢業生。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吳中區甪直鎮常住戶籍,在吳中區公、民辦(包括外來工子弟學校)小學畢業生,在提供相關證明并經確認后,可免試入學。
4.年滿16周歲(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初中不再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
5.非本鎮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根據蘇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外來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蘇教〔2007〕2號)文件要求,外來人口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要求在本區公辦初中就讀的。
二、報名時間
7月6日(周六),上午8:00~11:00 ,下午1:00~4:30。
三、報名辦法
持本鎮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來學校報名,報名時帶好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小學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等材料。(戶籍在吳中區甪直鎮的外地小學畢業的返鄉生,需提供1寸照片三張)。
四、所需資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原戶籍地戶口本、身份證。
②在甪直派出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件(包括: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甪直鎮的居(租)住證明,包括房產證、房卡、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在吳中區甪直鎮的務工證明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的相關工作證明。務工(就業)證明,是指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吳中區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依據,社會保險項目以人保部門公布的為依據。
⑤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
⑥小學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